| 重庆市沙坪坝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于1988年12月经沙坪坝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下设9个分会,消费者投诉联络站45个,现有理事单位25个,常务理事11名。消委会办事机构设在沙区工商分局,共有专职工作人员10名。 沙坪坝区消委会自成立以来,认真贯彻执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依法履行法定职能,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提升消费者维权水平,全心全意为广大消费者服务。截止2007年6月,共受理消费投诉1.6万余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60余万元,收到表扬信80余封,锦旗25面,区消委会在消费指导、受理消费者投诉以及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等各项工作中均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受到了上级的充分肯定和广大消费者的拥护和信赖。区消委会在1994年,中国消费者协会成立10周年之际,时任沙坪坝区消费者委员会秘书长的程志洪同志被中国消费者协会授予:“保护消费者权益先进个人”。2002年,被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评为“2001年度落实消协首项职能优秀单位”。2003年,中国消费者协会授予:沙坪坝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2002一2003年度落实消协法定职能最佳单位”。2004年,中国消费者协会授予:沙坪坝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2003一2004年度落实消协法定职能最佳单位”。2004年,中国消费者协会成立20周年,中国消费者协会授予:沙坪坝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3.15荣誉奖章(集体)”,会长王辉成同志“3.15荣誉奖章(个人)”。2005年,重庆市消费者委员会成立20周年,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授予:沙坪坝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3·15贡献奖(集体)”。2005年,被重庆市沙坪坝区工商分局授予:2004年度“突出贡献奖(集体)”。2006年,中国消费者协会授予:沙坪坝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2005-2006年度落实消协法职能先进单位”。2007年,被重庆市沙坪坝区工商分局授予:“2006年度突出贡献奖(集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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